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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聚力推动违规销售处方药乱象整治

发布时间:2024-07-02 00:30:39 阅读:4352

  广西南宁讯 “根据贵院的检察建议,我局开展了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强了对处方药购买注意事项的社会面宣传·······”近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南宁市武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书面回复,针对此前检察建议书提出的督促整治成瘾性处方药品滥用的问题,该局对辖区药品流通市场的氢溴酸右美沙芬(以下简称“右美沙芬”)、含地芬诺复方制剂等处方药品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累计排查药品经营企业302家,其中整治152家,责令整改110家,立案查处20家,约谈56家药店负责人,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违法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

  上述所提的检察建议书,是武鸣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制发的一件检察建议。2024年3月,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收到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移送的一条案件线索:辖区在近两个月间发生2起在校学生过量食用“右美沙芬”后被送往医院急救的事件,未检办案组在介入调查中发现“右美沙芬”被一些寻求刺激和新鲜感的在校学生所滥用。公益诉讼办案干警通过查阅资料,了解到大量或长期服用“右美沙芬”会给人带来兴奋、暴躁、冲动等表现的药性后,凭着办案的敏感性,觉察到“右美沙芬”或与一些犯罪结果有关联,随即对刑事案件进行排查,经梳理果真发现存在犯罪嫌疑人利用“右美沙芬”控制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

  

检察官回访药店,检查处方药管理整改情况。


  公益诉讼办案组经过研判认为,“右美沙芬”在青少年群体中被滥用具有一定普遍性,以及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能轻易使用“右美沙芬”,可能存在药店在售卖该处方药品时未按照处方药规定对外销售和管理的违法情形。该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立即展开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多家药店(包括涉案药店)存在对“右美沙芬”未经过医药专业人员出具并审核处方单就擅自售卖、处方药进货出库单不规范、处方药台账登记不全面、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合摆放等问题。

  该院经调查核实后认为,“右美沙芬”是一种止咳处方药,具有抑制神经中枢的作用,大量服用后容易出现烦躁、冲动、醉酒等身体表现,长期服用会使人产生依赖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未全面依法履职,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和管理处方药的监管不到位,致使引发多起青少年无处方随意购买滥用“右美沙芬”后送医救治事件,甚至让不法分子趁机将“右美沙芬”作为新型毒品替代品,成为其实施犯罪的“工具”,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2024年3月28日,武鸣区检察院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整治药品零售业违法售卖和管理“右美沙芬”等易成瘾处方药的问题;强化对药品销售监管力度,提升售药经营者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加强向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开展科学安全用药的宣传教育。

  

检察官回访药店,检查处方药管理整改情况。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落实检察建议的具体措施,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行动。该局约谈了在校生滥用“右美沙芬”事件相关乡镇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药品经营承诺书》8份;对全城区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向药店从业人员强调销售药品注意事项,对存在不规范问题的药店责令整改,对经复查仍未整改的药店依法立案查处;组织辖区内300余名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开展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及用药安全培训,并出台《购买和使用药品应注意的事项》面向社会大力宣传;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向城区教育局发函,与学校教育宣传形成合力,提升在校生用药安全认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6月5日,武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以“回头看”的方式跟进监督,到前期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药店进行实地回访,通过翻阅处方药销售台账、查看药品分类摆放情况、核对购药处方、向从业人员询问等方式,了解药店对处方药品的管理和销售情况。经走访调查发现,药店经营者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检察官回访药店,检查处方药管理整改情况。


  在该案办理中,武鸣区检察院向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通报了滥用“右美沙芬”或引发涉罪问题情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亦将专项整治情况抄送该局,引起该局的重视,于6月份部署开展打击依托咪酯、依托咪酯等麻精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将“右美沙芬”列入重点排查、打击范围。至此,武鸣区汇聚检察院、市场监管、公安等多方力量,形成对“右美沙芬”类易成瘾处方药滥用的监管和打击合力,有效推动药品安全源头综合治理。

  下一步,武鸣区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完善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法律监督格局,促进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执法联动,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添助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用药安全。

  检察官提醒:氢溴酸右美沙芬类药品是一种止咳处方药,过量服用后易产生兴奋冲动、暴躁不安、类似醉酒等表现,具有一定的成瘾性。2021年12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布,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2022年12月1日,国家药监局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正式施行,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被网络禁售。2024年4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右美沙芬”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大家在购买该药品要按照处方进行购买,并认真看清药品的作用和注意事项。药店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查验处方并进行记录,向消费者说明药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严禁向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若有需求则必须有监护人的陪同才能售卖。(曾淑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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