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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普法乡村行 提升基层妇女干部“领头雁”综合能力

发布时间:2024-06-08 18:34:01 阅读:6892


  端午节期间,广西崇左市大新县成功举办了“平安家庭和谐八桂”暨“巾帼普法乡村行”公益巡讲活动。旨在提升基层妇女干部的法律意识和领导能力,使婚姻家庭教育与农村基层工作两不误双促进,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和社会和谐发展。

  


  在公益普法课现场,《法治宣传网》广西普法宣传站副主任、南宁市心理咨询师协会会长刘玉萍为广大基层妇女干部带来了一场丰富多彩的法律知识盛宴。普法主题内容涵盖了如何识别家暴以及寻求帮助的途径、家庭纠纷调解、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是与基层妇女干部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课题。

  


  刘会长采用案例分析、法律解读、互动交流等形式,重点就家庭暴力的危害、预防和应对措施进行了深入分析,让妇女干部更全面的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使她们更加清楚地意识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在互动交流环节中,许多妇女干部针对日常工作中碰到的有关婚姻财产分割、家庭暴力防范等问题进行积极提问。

  


  刘会长指出,基层妇女干部身兼多重身份,既要照顾好家庭,又要做好基层妇联工作,有许多妇女干部还是巾帼不让须眉的“领头雁”,她们不仅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思路、新模式,还通过自己的示范引领,激发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创业热情。在她们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投身到乡村美、乡村富的建设大潮中,为乡村振兴发挥着重要作用。 “妇女能顶半边天”,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拒绝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家庭关系也将更加和睦、幸福。

  


  大新县妇联主席农新雯也表示,家庭暴力是社会公害,必须坚决予以抵制。通过这次普法活动,有效提升了全县妇女干部 “领头雁”的作用,希望全体妇女干部能够把学到的实用法律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自我处理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为建设平安家庭、和谐八桂贡献自己的力量。

  


  今后,大新县妇联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基层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农村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新的活力,为妇女儿童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平等、和谐的环境,让基层“领头雁”们能够带动更多的农村妇女积极学法、知法、用法和守法,为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全面振兴添砖加瓦!

  

崇左市大新县委副书记杨建亮进行培训动员讲话  

大新县妇联主席农新雯做学习总结  

崇左市大新县“平安家庭和谐八桂”暨“巾帼普法乡村行”公益巡讲活动现场

  

崇左市大新县“平安家庭和谐八桂”暨“巾帼普法乡村行”公益巡讲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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