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仙全传》是明朝万历年间刊行的一部有文有图的仙道人物大传,作者为王世贞(也有研究者称是刊行此书的汪云鹏所伪托),李攀龙作序。该书共九卷,叙述了五百二十二个人物传记,涉及仙道人物五百八十一位,这些人物起自上古,迄于明代弘治年间,其中有一位出自于广西象州。
《列仙全传》之载
《列仙全传》卷七有载“甘大将,名佃,五代象州人。天性通明,家富有。有以窘乏告者,必皆满其所欲。有以祸福问者,无不奇验。一日聚邻里告曰:‘吾已厌世矣!’因论众人以修身事亲大节,语毕即瞑目而逝。乡人因建庙设像祈之,从欲如生。”
“甘大将”即是民间所称的甘王(甘皇)。据不完全统计,各地的甘王庙总数在200座以上,其以象州为中心,旁至来宾、武宣、金秀,北达鹿寨,南至桂平,是以大瑶山为中心的桂中地区广大民众一个独特信仰和文化现象(详见拙文《桂中地区甘王文化考研》)。
金秀县大樟乡甘王祖庙
关于甘王(甘大将、甘将军)庙历代志书多有记载,最早的记载出现在宋代王象之所著的《舆地纪胜》,其记为:“甘将军正庙,在阳寿县北七十里。公家富饶,务赈济。一夕梦一神人告之曰:‘汝处心公平,幽冥已录姓名。’公自是不治产业,公兄弟诮之,分其已分之田,责其自耕,公乃缚数茅人立于田旁,次日视之,插莳已毕,众皆神之。一日聚诸邻里曰:‘吾已厌于世矣!’自瞑目而去。”
象州县中平镇仁义河边甘王庙
明代万历《广西通志》亦载:“甘佃,象州人,家富而乐施,凡窘戚有求者,未尝少吝。性灵异,决祸福如响。一日聚邻里告曰:‘吾已厌世矣!’言讫遂瞑目而逝。乡人立庙祀之。”
清代康熙《广西通志》则见有甘陆、甘佃之载:“甘陆,象州人,有志畧,时柳州为南汉所据,诏陆出征,每以阴兵得捷,拜护国将军。及归里,祸福先知如神,州人立庙祀之。”“甘佃,象州人,家富好施,贫而告者,未少吝,性灵异,决祸福明于陆。一旦聚邻里告曰:‘吾厌世矣!’示众以修身事,言讫瞑目而逝。乡人设庙像祀之。后封惠济感应侯,元和加惠济显应圣公,明加封王号。”
乾隆《象州志》之载
乾隆年间《象州志》载有明代吴从拭所作的《甘王庙碑歌》,也将甘陆、甘佃两人的事迹一并而作。其歌为:
甘帅狥齐胆略雄,那堪南汉据潭中。
吴越见侵御敌锋,阴兵助捷奏奇功。
特除护国彰忠眷,烈烈神威千载现。
象郡士民争走奠,如响决疑祸福见。
佃公性异好乐施,慷慨遍周粤溜赀。
同叔神明能预知,吉凶不待问龟耆。
一日忽然聚闾里,修身密秘传真指。
厌尘瞑目游太始,庙貌巍峨肃禋祀。
苾芬俎豆列肴牲。于休哉,百代赠封无有已。
从历史资料来看,甘王是从五代十国南汉时期的乐善好施、具有神异功能的甘佃(甘大将、甘将军),在明代时演变成了甘陆、甘佃叔侄俩,到了清代则延续了甘陆、甘佃的这种记载。而在后世民间传说故事中两个人物逐渐演变合成为一人,名字也合并而变成了甘罗应,并泛称为甘王(甘皇)。
桂平市弩滩甘王庙之甘王神像
作为桂中地区这一独特信仰及文化现象,“金秀跳甘王”、“象州甘王庙会”先后分别获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和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桂政发〔2010〕25号、 桂政发〔2012〕48号)。
诚如笔者在《桂中地区甘王文化考研》所提出的:我们应掌控和应用这甘王文化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摒弃那些迷信和糟粕的东西,而将其正能量方面的因素加以弘扬:
Δ弘扬甘王“护国爱乡”的精神。传说中,甘王在国家需要时应诏出征,竭心用计带兵打仗,为国立功。功成之后却不慕功赏,努力争取为家乡人民免除赋税。这种“护国爱乡”精神与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价值观之“敬业”、“爱国”是相通和统一的,值得加以弘扬。
Δ弘扬甘王“乐善好施”的慈悲情怀。志书中所记“贫而告者,未尝少吝。”“有以窘乏告者,必皆满其所欲。”“公家富饶,务赈济。”“家素富,四方告匮者,遂探囊中金,乞之满所欲而去。”“好施之德”等等词句,无不是描述甘王(甘佃)”有如佛教观世音菩萨“乐善好施”的慈悲情怀。此是社会主义核心价价值观中“友善”的至高境界,也与“文明”、“和谐”相融通。
Δ弘扬甘王“修身守节”的道德境界。甘王在临终之前召集邻里之人目的是“教众以修身事亲大节”,当即明示了要有成就必须要“修身亲大节”,此与儒家提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是一致的。而真正做到严于“修身守节”的道德境界,才能真正具有所谓的“神通”,从而成就人生和大业。